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教师任职的优秀政治素养。
2. 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心中有爱,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具有奉献精神和高尚的师德修养。
3. 专业知识扎实,对所任教学科知识有深刻的认识,有严谨治学的态度,精益求精的精神,终生学习的意识。
4.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注重团队合作精神,有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5. 应聘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初中、高中教师须具有研究生学历。
6. 年龄45周岁以下。
同等条件,具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2. 国家级、省级与市区级各类骨干教师;
3. 能开展跨学科、跨学段教学的复合型优秀教师。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待遇优于同类学校;可分类落实人才引进落户和安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