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5)其他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
1.符合三江新区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详见附件1);
2.此前无宜宾市工作经历,未享受过宜宾市各级人才政策;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4.新引进C1类、C2类人才不超过45周岁,D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
(三)其他新招聘人才资格条件
1.符合三江新区F类及以上人才标准(详见附件1);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