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人才>鲁东大学艺术学院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鲁东大学艺术学院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 2026-08-23 00:51:24
鲁东大学艺术学院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一、学院简介

鲁东大学艺术学院始建于1988年,为胶东地区创建最早的艺术院系之一。1988年和1990年分别成立音乐系和美术系,2008年更名为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2010年合并为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设有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点和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音乐)教育硕士专业招生领域。现有教职工109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0人,硕士生导师23人。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共计1329人。学院为山东省首批“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单位,山东高校美育联盟理事会理事单位,省级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鲁东大学广播电视站共建单位,建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省部级平台,美术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课程试点专业。

学院详细信息请查阅学院官网:

https://ys.ldu.edu.cn/

二、岗位需求

岗位级别

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等级

中级及以上

岗位性质

教育类(G)

岗位名称

教师58

招聘人数

1

学历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

博士

人才层次

优秀博士B类

研究方向

设计学

咨询人员及电话:

于老师

0535-6673361

13210928088

李老师

0535-6679211

15949893147

单位及邮箱:

艺术学院3342@ldu.edu.cn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届毕业生需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7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待遇

(一)按照学校引才办法相关条件享受购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等引进人才待遇。

(二)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请提前与学院联系人沟通联系,具体招聘程序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学校发布的《鲁东大学公开招聘优秀博士人才工作人员简章(2025年第二批)》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