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在编老师跳槽到另一个区,算恶意挖人吗?
小编:板子打的是学校,不是你个人
很多老师一听"恶意抢挖优秀师资"这个说法,心里就犯嘀咕——我想换个区教书,是不是就成了被打击的对象?
其实把今年4月人社部和教育部那份招聘工作通知拿出来细看,"恶意抢挖"指向的是学校端的违规招聘行为,具体说就是接收学校未经人社、教育等部门同意就把人挖走。政策从来没说教师个人依法申请调动是违规。
那怎么区分"规范流动"和"恶意抢挖"?三个卡点最关键:原单位和主管教育部门是否同意放人、是否走了公开选调或调动审批程序、服务期是否已满。三样都齐,走的就是正门。
实操中,多数地方要求在编教师跨县跨区调动须满一定服务年限(有的地方定的是三年或一个聘期),且要拿到原学校和原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再经调入地人社、教育部门审批后办编制和工资关系转移,各地年限门槛不完全一样,准信看你本区教育局发的调动管理办法或当年选调公告。
一句话:教师可以流动,但必须纳入教育行政统筹走合法渠道,只要程序合规,"跳槽"就是正常的岗位流动,跟"恶意挖人"不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