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跳槽时新公司要我提供离职证明但原公司不给开怎么办?
小编:先留痕 再补件
离职证明这事有法定要求——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相关证明;原公司不给开,不等于你就没法入职,先留痕,别空口。
第一步,给原公司发书面申请,要求补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邮件、企业微信、短信都行,第二步,把手里能证明已离职的材料先交新公司 HR 预审,比如解除通知书、停保或减员记录、工资结算记录、交接记录,这步最容易漏看。
我做 HR 时也碰到过这类卡点,新公司是否先收替代材料,通常看内部合规规则,书面催开后仍无进展,可拨 12333 咨询;涉及争议的,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关注 1 年仲裁时效,各地口径有差异 以本地人社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