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上班族跳槽去新公司第一周发现不合适怎么处理?
小编回答: 试用期走人,提前3天通知就行
这种情况说实话太常见了,入职前觉得挺好,进去之后发现跟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团队氛围、工作内容、管理风格,哪一个对不上都会让人难受,但先别急着当天就跑,给自己一到两周的观察期,排除掉"新环境不适应"的正常反应,确认是真的不合适再做决定。
确定要走的话,流程很简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行,不需要公司批准,也不需要说明理由,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离职通知,邮件或纸质都可以,自己留好记录,防止扯皮。
几个容易踩坑的地方提醒一下:干过的天数工资必须照发,公司不能以"没干满月"为由克扣;离职时记得要离职证明,公司依法应在15日内出具;社保衔接要算好时间,跟下家入职日期尽量接上,别断缴。入职不到一个月的经历简历上可以不写,背调一般不会查这么短的工作记录,不影响后续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