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汕头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层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3.近3年工作业绩(2000字以内);
4.能够证明具有相关岗位任职经历的任职文件;
5.能够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考核文件、表彰证书、审计结果等文书。
(二)资格审查。根据任职资格,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筛选出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如通过资格审查,后续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谈。对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测试,由管委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
(四)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或者通过背调等其他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
(六)任前公示及聘用。对研究决定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七)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管委会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测试结果中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