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院校(含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
1.符合产业导向。开设的培训项目符合我市九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2.具备创新能力。在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同时,承担新职业(专项职业能力)、新技能的标准研发、评价、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成果展示等工作。
3.设备配置齐全、先进。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所,原则上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600平方米。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等设施。实训设施在本市同行业中先进,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评价的要求,并能满足至少2个职业(工种)、每职业(工种)30人以上同时实训的需要。
4.师资结构合理。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并能熟练操作使用实训设备的师资队伍,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资格;同时聘请具有该专业的行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实训指导教师,保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师生比控制在1:20以下。
5.一定培训规模。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年培训规模不少于6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30%以上。
6.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管理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