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要求:京外户籍可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4日17:00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
中国地质调查局是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副部级单位,下辖43家事业单位,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能源和矿产调查、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和自然资源调查,支撑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等职责,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
1.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及两年择业期内没有社保缴存记录);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且没有工作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含2026年出站的博士后)。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岗位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共42家,其中在京单位13家、京外单位29家,招聘岗位574个,招聘714人。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427个,招聘555人;社会人员岗位147个,招聘159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见附件1-4)。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在京单位京外生源岗位不参加本批次招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于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后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出站手续。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有关规定。报考在京单位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岗位须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报考在京单位社会人员岗位须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或为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2026年出站博士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www.sydwgkzp.cn/cgs/,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本批次招聘中,每名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应聘人员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应届毕业生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资料补充,逾期未对审核反馈意见进行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局属单位对报名本单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各局属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5倍,若不满足要求,由各局属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笔试。
(1)统一笔试岗位。统一笔试岗位笔试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组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参加笔试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此次笔试。统一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各局属单位门户网站。
(2)自主招聘岗位。设置笔试环节的自主招聘岗位,笔试由各局属单位自行组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内容等由各局属单位自行确定。笔试有关安排及要求等事宜以各局属单位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各局属单位门户网站。
2.面试。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开展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仅设置面试环节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为面试人选,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无法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由各局属单位党委研究是否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局属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