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指的返聘、临聘教师,指在珠海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中,依据本公告及有关规定开展返聘、招聘,并与其依法签订合同,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承担教育教学岗位工作职责的人员。具体分为返聘退休教师、临聘教师。
(一)岗位及人数
数学教师2名
物理教师2名
化学教师1名
生物教师1名
(二)岗位要求
1.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国退休优秀教师,均可报名。
2. 临聘教师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三)薪酬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薪酬)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薪酬)等构成。
(一)返聘、招聘范围
1. 返聘退休教师范围:全国退休优秀教师。
2. 临聘教师范围:临聘教师的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
4. 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资格条件
1. 返聘退休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2. 临聘教师岗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开除公职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7. 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相关规定不能聘用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