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沈阳某基地拟公开招聘专职组训教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退役军官、军士、消防救援队员等。录用人员主要承担各类集训、轮训等活动的教学、组训、考核、保障等工作。招聘职位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中共党员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4.具备四会教练员能力且有实际教学经验,参加教学比赛获名次者优先;
5.年龄在26(含)周岁至55(含)周岁,有特殊专长的人才经用工单位考察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基地聘用人员薪酬面议。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先面试再考察的方式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者自行打印填写《沈阳某基地教练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一并上交。应聘人员自报名到面试考核前,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畅通,因所留通信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时须携带:
(1)填写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证、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09880860/17789275577
2.报名时间
报名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至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所有报名人员临时加入组训教员招聘微信群(微信群由基地组建),准备好个人面试所需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微信群内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遴选专业人员组成考核组,区分面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面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现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个人履历、能力素质、自律意识、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自行返回,5个工作日后工作人员逐一通知面试通过人员参加复试时间、地点,未通知本人的即未通过面试。
2.复试。复试主要考察教练员基本技能素养,内容包括教案编写、课件制作、试讲试教等。其中教案编写和课件制作所需素材由招聘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现场作业;试讲试教由应聘人员自选擅长课目现场进行教学演示,并提前准备好教案和教学设计,授课时长控制在15分钟左右。
(三)调剂
所有参考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录用及岗位调剂。
(四)培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认证合格后可转正上岗。
(五)聘用
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外包形式,本人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1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或在合同期限内不能达到岗位要求、不服从基地管理以及出现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
附件1:《沈阳市某基地组训教员招聘职位信息表》
附件2:《沈阳市某基地组训教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