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辅警笔试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因离职导致本批次辅警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五)招聘工作由吉林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督察审计支队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公安局官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公告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其他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均在吉林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本公告由吉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432-62409805(吉林市公安局干部处),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62507976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