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面试采用一对一面试的形式,由面试官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如经面试无符合岗位条件者,本次招聘岗位可空缺。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考察: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其在原任职单位的综合表现情况。
2.体检:通过考察的人员,由公司发放《体检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体检中心完成入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标准的,不予录用;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3.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收到影响录用的问题反映并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确定录用人选。根据面试结果、考察了解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向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应聘者须确保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应聘者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将被取消应聘或面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