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认定到签证!海南自贸港国际人才来华工作全流程指引

【问题1】外国高层次人才应当申领什么签证?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及《海南省贯彻落实<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琼外函〔2018〕54号)明确:外国高层次人才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应申领R字签证;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同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对照《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享受R字签证待遇,可享受5至10年多次入境,每次最长180天停留期。

【问题2】根据《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对外国人才如何分类?每类指的是什么外国人才,包括什么条件?
答:在本省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三类,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
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外国高端人才(A类)年龄不受限制。主要包括:
(一)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的。
(二)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等有关规定的。
(三)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国人才。
外国专业人才(B类)是指属于本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外国人才。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不受限制。主要包括:
(一)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专业人才(B类)标准的。
(二) 在国内或国(境)外知名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在本省工作或创新创业的外国应届毕业生。
(三)外国语言教学人员,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四) 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收入3倍的外国人才。
其他外国人员(C类)是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省自贸区(港)建设所需,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问题3】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何种导向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
答:《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琼府〔2020〕43号)明确: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海南自贸港劳动力市场需求,建立薪酬水平为指标,注重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年度收入达到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作为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之一。

【问题4】外籍人员满足哪些标准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答:《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琼府〔2020〕43号)明确: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外籍人员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
(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年度收入达到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外籍人才;
(三)符合我省公开发布的“急需紧缺外国人工作岗位目录”的外籍人才;
(四)地级市以上外国人工作许可行政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
(五)省重点产业园区管理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企业急需紧缺外籍人才。

【问题5】外国人须从海南对外开放口岸办理入境手续,请问海南有几个对外开放口岸?分别是哪些?
答:8个,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洋浦港、海口港、清澜港、八所港、三亚港。

【问题6】在海南工作或投资的哪些外国人可申请永久居留?
答:(1)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或海南省人才主管部门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2)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问题7】海南省办理外国人才签证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答:《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琼府〔2020〕43号)明确: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外籍人员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
(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年度收入达到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外籍人才;
(三)符合我省公开发布的“急需紧缺外国人工作岗位目录”的外籍人才;
(四)地级市以上外国人工作许可行政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
(五)省重点产业园区管理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企业急需紧缺外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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