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始创于1980年,为我省首批省一级甲等公立学校,是一所完全中学。拥有龙昆南校区和江东校区两个校区,龙昆南校区位于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内,江东校区坐落南渡江畔。建校以来,牢记“学做人、会读书、勤锻炼、勇拼搏”的校训,秉承“艰苦创业、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精神,经过几代附中人的艰苦奋斗,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正向“建设一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目标稳步迈进。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6年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琼教师〔2026〕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月31日上午9:00-12:00
2.地点:海南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琼山区大路街187号)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省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三、招聘专业岗位、职数及报名办法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此次招聘岗位是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职数各1名,共3名。
(一)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招聘需求,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请意向应聘人员于1月30日12:00前通过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招聘会当天9:00前携带1张近期免冠两寸正面证件照片(底色不限)到一楼我校报名处现场提交报名。
(三)资格审查
在供需见面招聘会现场由我校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有关事宜。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四、面试程序及办法
1月31日上午9:00现场报名后,随即开始面试。程序与办法如下:
(一)试讲序号:按试讲序号进行面试;
(二)抽试讲课题:按试讲序号抽试讲课题;
(三)独立备课:备课时间20分钟,备课期间不能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不准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
(四)试讲: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官按照评分标准评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五)答辩:5分钟;
(六)成绩公布:面试分数由工作人员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并于当天在官网上公布成绩。
五、签约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聘领导小组商议确定并经相关部门复核同意后在尊重应聘者意愿的前提下确定签约对象,现场签约。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需提交体检表(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已签订《三方协议书》人员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公示拟聘用公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的教师办理入编,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国家编制内教师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2859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2.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0898-658814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72808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十一、其他
(一)评委由评委及联络工作组负责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二)招聘全程由附属中学纪委监督;
(三)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办法由学科评委组长制定;
(四)各学科评委组长负责提供面试所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