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第二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辽宁省气象局下辖14个市气象局,其中1个副省级市、1个计划单列市和12个地市级气象局,54个县级气象局。辽宁省气象局设10个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第二批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6年版)》认定。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范围是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高校毕业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有关人员)。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应聘考生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考试方式;其他报考非气象类专业岗位的考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气象局官网(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和辽宁省气象局官网(http://ln.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zp.cmatec.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也可以到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至2026年1月3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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