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缺专业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A类博士研究生,不符合的为B类博士研究生。非紧缺专业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B类博士研究生,不符合的为C类博士研究生。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二名(仅限理工科,且主持人为导师)。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8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3)生物、化工、环境、材料等相关专业博士在读期间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或在SCI二区发表论文5篇。其他专业博士在读期间在本学科SCI一区、S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SSCI二区发表论文3篇,或SCI、SSCI、EI(理工科)、CSSCI(文科)收录期刊论文共计5篇。SCI、SSCI收录论文级别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分区表为准。以上论文限第一作者。
(4)CCF-A类论文按SCI一区期刊论文对待。
2.博士后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基础上再提高3万元。
3.根据南阳市《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经南阳市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三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费)。
4.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后,按副教授职称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期限五年,五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工作业绩,可享受学校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学、科研奖励。
5.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按学校规定发放博士津贴。
6.博士研究生到校后,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服务期为8年。
7.博士研究生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服务期延长至16年;不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安家费在同类博士研究生的基础上再提高8万元。
8.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小学和初中入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