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2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范围或参考书目。内容分两部分:(1)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法律、人文、国情等内容;(2)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形象气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方面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汇总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总成绩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县人社局和县交警大队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考察
从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拟聘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聘用
拟聘人员与县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2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或终止。试用期结束前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试用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1、招聘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程序及相关通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通信保持随时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县人社局和县交警大队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股)
0310-6568322(大名县交警大队)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68838(大名县交警大队纪检组)
附件:1、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大名县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