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创新精神;认同学校教育理念,愿意与学校共同成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历(最高学历需和所报学科专业一致)。
3. 具有全英文授课能力,双语教师优先考虑英语八级以上,参加过雅思(或托福)考试,雅思成绩7分以上者(或托福成绩95分以上者)。
4. 升学指导与文书教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六级或雅思7分以上,具备卓越的学术英语写作、审阅与编辑能力;拥有1-3年海外本科升学申请文书经验,精通英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主流留学国家/地区的申请流程与录取特点;熟练掌握Common App、UCAS等主流申请系统及平台。
5. 具有报考学科的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暂未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8月1日前取得。
6. 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