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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携密跳槽”被判刑!附最新获奖名单

  • 2026-09-09 00:01:46
警惕!“携密跳槽”被判刑!附最新获奖名单
开栏语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保密宣教形式及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员工保密意识,防范化解失泄密风险,神东综合办公室联合新闻中心特别推出“煤海密语”栏目。这是一个信息传播的平台、保密知识普及的平台、保密工作交流的平台,让我们携手共建,共同助力企业安全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技术秘密是企业核心命脉

近期两起“携密跳槽”案中

高管因窃取涉密文件、违规申请专利

被判刑

 本期特别提醒 

企业一定要

严把入职离职保密关

落实核心数据多重审批

筑牢能源安全防火墙

一起来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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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学习

 案例一 

技术高管离职窃密案 关键词 携密跳槽 技术秘密 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湖北鄂州某光电企业技术高管庄某,在入职仅三个月后突然提出离职。公司在进行离职信息安全稽核时发现,庄某在离职前夕私自下载了公司涉密文件多达11000余份,并拆卸了公司电脑硬盘意图拷贝。调查发现,庄某早已通过中间人与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J公司接洽,并化名入职新公司。

经鉴定,涉案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合理许可使用费为106万元。最终,庄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揭示了技术密集型企业面临的“携密跳槽”重大风险,警示企业必须强化员工入职与离职环节的保密管控与权限审计。

 案例二 

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关键词 电子科技 携密跳槽 赔偿 专利权返还

【基本案情】黄某某原系某电子企业研发部门经理。2020年年底,黄某某有意离职,陆续邀请肖某某、江某某等人共同商量离职。后黄某某、肖某某、江某某、张某某于2021年先后离职,入职新公司担任技术人员,并将原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资料带至新公司使用。黄某某组织肖某某、江某某等人在原公司相关涉密技术信息的基础上开发项目,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上述申请的技术方案于2023年3月进行公开。

经评估,涉案商业秘密被侵犯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为506万余元。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电子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是企业的核心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研发人员离职时带走载有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并据此申请专利导致商业秘密被公开的,损失数额可以依法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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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法规我来说 

一分钟了解保密法

本期内容

《精准定密,从源头守住能源安全底线》

定密过宽

会影响工作效率

该定不定

则会埋下泄密隐患一个视频

带你了解科学保密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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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检察日报

栏目策划 | 神东综合办公室 刘勇吉 新闻中心 薛艳萍

编辑 | 何芳

校对 | 白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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