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9日17:00(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为:晋城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人事科。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查看附件或阅读原文链接均可下载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9日17:00(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资格审查由晋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在编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本次考试委托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赋分高低确定;如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公告在原发布网站公布。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晋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晋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仅递补一次)。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