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适应新时代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计划组织实施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根据岗位计划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不含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山西省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三)任职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干部身份(不含聘干及使用财政补助、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一般为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对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八级职员)及以上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属试用期当年确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4.适应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格或岗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发布公告当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干部档案存疑的;
10.未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且经同意后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聘后即构成各类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7日—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选岗位一经报名提交便不再修改。
3.报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水秀镇山西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双子楼南楼16层1613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须出具的资料如下(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经审核盖章的《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报名与后续考试时所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留存)。
(5)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留存)。
(6)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留存)。
(7)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留存)。
5.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按照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现场解释清楚。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或提供学历、职称、资格证书、材料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水秀镇山西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双子楼南楼16层1613室领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根据选聘岗位分组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选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
4.根据实际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晋中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网站(http://ng.sxjz.gov.cn)公布。
5.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确定。
(三)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采取查阅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实地考察、座谈、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参加考察人员确认放弃,需与管委会及时联系并提交放弃考察申明;考察及以后各个环节如出现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晋中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网站及拟选聘人员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管委会负责将拟选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管委会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管委会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市人社局记录在案。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备案后不影响选聘的,管委会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
选聘人员调入管委会后,根据工作需要或经竞聘程序后到岗工作,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严禁违规操作或泄密等违纪问题发生。
3.对在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0354-6331611
监督电话: 0354-6331613
附件:
1. 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