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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团队)申报开始了!

  • 2026-09-10 04:27:30
关注!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团队)申报开始了!

为激发我旗农村牧区优秀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活力,加快乡村振兴“四土人才”培养步伐,持续增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和创新动力,根据《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乡土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人社发〔2022〕72号)《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选拔培育办法>的通知》(鄂前人社发〔2022〕73号)精神,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工作。
申报范围及条件

01

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

1.申报对象

在农村牧区一线工作或长期致力于“三农三牧”事业,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特长,为推进我旗农牧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广泛认可,具有代表性、先进性、有影响力的优秀人才。重点从服务农村牧区发展、农牧民增收致富、农牧业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等领域择优选拔人才。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的选拔应坚持以业绩贡献、群众认可度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情况为主要依据,不受职称、学历、奖项等条件的限制。已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或旗级“马兰英才”的,不再重复评选。

2.申报数量

乡村振兴优秀人才评选设置乡村产业发展之星、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五星特培”创建带头人、乡村技术服务能手、乡村能工巧匠、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优秀乡贤、乡村双创型青年人才等7类项目。各镇、各部门、各乡土人才工作站分项目推荐,原则上各单位每个项目推荐不超过3人。旗人才办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推荐情况对名额分配进行相应调整。

3.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心乡村振兴事业,积极投身农村牧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乡村产业发展之星:具有专业特长,面向乡村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在加快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方面成绩显著,吸纳农村牧区从业者不少于30人或带动不少于50户农牧户增收。重点支持能够“领着农牧民干、带着农牧民富”的优秀致富带头人。

(2)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五星特培”创建带头人:在实施乡村振兴“五星达标、特色培育”示范嘎查村创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文明和谐、乡村规划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治村能手、新农村建设带头人。

(3)乡村技术服务能手:长期在农村牧区一线开展先进技术推广、技能培训、教育卫生服务等工作,对推进农村牧区科技进步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或从事农牧业技术服务,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能力,群众认可度高的动物防疫员、配种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等农村牧区实用人才。

(4)乡村能工巧匠:具有精湛技艺或独特技能,扎根乡村从事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技能工作,对手工艺、传统技艺等挖掘、传承、保护、开发和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工匠型人才。

(5)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长期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引领带动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或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变乡风民俗、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中做出较大贡献,示范带动作用强、德才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

(6)优秀乡贤:支持家乡发展,热心乡村振兴事业,通过投资创业、技术服务、合作入股、捐资捐物等形式,推动乡村建设、项目回归、人才回乡、技术回援、文化反哺,在乡邻中威望高、口碑好的优秀乡贤。

(7)乡村双创型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自愿扎根农村,观念新、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开展现代农牧业相关创新创业项目,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牧区青年创客、电商带头人、新型职业农牧民、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能手等乡村“双创型”青年人才。

02

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创新创业

人才团队

1.申报对象

面向乡村开展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农牧产品开发、乡村旅游、农村牧区电商等创新创业项目,示范和带动作用突出,能有效引领乡村产业振兴或推动乡村各项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团队。已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被评为市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或被评为旗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不再重复评选。团队带头人及所实施项目与此前获评的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市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或旗级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相同的,视作同一团队。

2.申报数量

各镇、各部门最多可推荐3个团队。旗人才办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推荐情况对名额分配进行相应调整。

3.申报条件

申请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所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乡村产业发展方向或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良好的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技术水准达到我旗同行业先进水平,产业项目具备形成大规模量产或实现高效益增长的条件,社会事业项目具有典型的示范推广意义。
(2)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好的创新发展和经营管理能力。团队带头人应全职从事项目发展,一般应为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或有特殊技能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其专业技能和业绩成果为我旗同行所公认;团队核心成员应为围绕项目实施需要,采取刚性或柔性方式参与项目实施的骨干人员。
(3)团队依托我旗基层企事业单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经营主体设立。依托单位在我旗设立满3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人员、经费等要素保障。
申报及评审安排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团队按要求分别填写《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申报书》(附件2)和《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资质资格和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二)受理审核

按照隶属关系,各镇、各部门、各乡土人才工作站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推荐工作,被推荐人选、团队经所在单位研究后,经镇党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推荐报送

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视情对有关业绩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并对拟推荐人选、团队进行实地考察。

(四)专家评审

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对入围人才和团队进行实地考察,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候选人才和团队名单。

(五)公示与审定

候选人才和团队名单报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支持措施
(一)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优秀人才
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并发放相应荣誉证书,凭此荣誉证书可优先获评相应等级的职称。
(二)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依据项目规模(即投资额大于150、100、50万元)、科技含量(获得专利成果,承担实施部门计划项目等)、经济社会效益(即年利润大于120、70、30万元)、示范带动效果(即带动人数100人、50人、30人以上)等情况,按一、二、三类等次划分,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团队发挥作用情况,按5:5比例分2年发放。并发放相应荣誉证书,可凭此荣誉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农牧业项目申报权。
其他事宜及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受理和推荐报送等有关工作。各类申报材料须由各单位组织部门统一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报送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交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不再退回修改。
(二)各镇、各部门将材料汇总后,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一式2份,要求封面使用白色A4卡纸,其余内容使用白色A4纸双面打印后胶装成册;汇总表、专项推荐报告各1份,A4纸单面打印)于2022年9月26日前报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文档(申报书、佐证材料、专项推荐报告、汇总表)压缩后以“××镇(部门)—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申报资料”或“××镇(部门)—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资料”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于9月26日至30日进行审核并公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艳波 高晓媚

联系电话

0477-7623093

电子邮箱

eqqrsjrcg@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

鄂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办公室

来源:旗委组织部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丨焦玉柱
主编丨苏媛
审核丨呼日乐珠拉
校对丨李林娥
编辑丨苏星星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鄂托克前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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