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公安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招聘24人公告

伊犁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新疆伊犁州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监察勤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线下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 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 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6. 具有色盲、口吃、纹身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岗位工作的疾病。
(三)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线下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人才测评、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信息发布
本次辅警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众多媒体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州公安局辅警招聘”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页面底部菜单“我的”-“我的报名”中查看已经报名的详细信息和资格初审情况,审核未通过人员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2.报名要求: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是否成功。
(三)缴费
1.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并收取报名费135元/人(不含体检、心理测评费用),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成功后,无论任何原因,报名费均不予退款,请在报名前务必慎重考虑,确保自己有能力和意愿参加本次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缴费时间:以“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的“州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栏及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表,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一寸大小200kb以内,其他证件照片大小600kb以内)。报考人员提供照片信息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理解错误、操作失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10:00至2026年2月13日19:30
4. 缴费时间:2026年2月14日 早上10:00 至2月14日晚上22:00截止。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以“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的“州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及短信通知时间为准,进行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合理规划时间及出行方式,做好考试准备。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公众号:疆内信息服务驿站。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2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地点:待定。
(以准考证为主,具体可关注新疆花城人资公众号及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 笔试科目:三门联考。
3.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门联考,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卷面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4.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 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服务号)自行查看笔试成绩和入闱情况。若对成绩有异议,本人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日内致电:0999-8988860(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六)线下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入闱面试的考生的基本信息、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1. 资格审核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阿勒玛勒路437号人才公寓门面101号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 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2份;
(4)一寸免冠照片2张;
(5)个人征信报告;
(6)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岗位需要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七)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1. 面试时间及地点:伊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以准考证为主,具体可关注新疆花城人力资源公众号及短信通知。)
2. 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3.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环节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可关注新疆花城人力资源公众号及短信通知。)
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依据总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
(九)体检、人才测评
1.组织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办法(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费和人才测评费由参加的考生自行承担。人才测评内容为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评费用80元/人。
2.要求。体检和人才测评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可关注新疆花城人力资源公众号及短信通知。)体检或人才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体测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政审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体测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将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花城人力资源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情形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
新招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新聘人员报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工资待遇
入职后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公积金等)。
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考勤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三、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辅警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众多媒体进行发布。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伊犁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监督电话: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99-8063095
州公安局机关纪委: 0999-8063368
五、相关事项
(一)在考录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伊犁州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伊犁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和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0999-8988860(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30。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伊犁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招聘公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因工作需要,第十二师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以个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尚未注销、转让或仍在经营的,有未了债务纠纷的;
6.目前仍在职或与前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递补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日止(北京时间10:00-19: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值班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守正街1号)。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表中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需按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4)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纸质版资料,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并打印。
报考人员需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上材料,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与接收资料同步开展,审核结果现场反馈至报考者本人。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拟定在第十二师设置考点,报考者需合理安排时间,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800米跑(女)、仰卧起坐(女)。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第十二师公安局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三甲医院开展。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以政治考察为主,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八)递补
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原则上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第十二师公安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通过第十二师公安局“彩虹卫士”官方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辅警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自拟聘用人员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六、监督
第十二师人社局、第十二师纪委监委驻第十二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第十二师纪委监委驻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8119180077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资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考试由第十二师公安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
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991-488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