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沙田教育优质发展,保障公办中小学校2026年春季学期教师需求,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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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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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工资标准,年薪21万起(含六险一金、年终奖、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另计。经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录用,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学校可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学科教师需求择优续聘。

三、
招聘对象
”
招聘对象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报考人员须符合本公告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

四、
报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
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月31日。
2.专业相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毕业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具体见《附件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含毕业证书上括弧内的专业名称,如小学教育(英语)、职业教育(商务英语),可视同英语专业。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没有写明)等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2)报考人员普通高考录取的特招生、特长生的对应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3)职称专业与岗位学科(专业)对应。取得岗位对应学科初级(助理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并有2学年的该学科中小学校教学经历(计算年限截至报名首日),如报考初中(义务教育)语文教师岗位,非初中语文岗位对应专业毕业,但取得语文初级教师职称,且有2学年以上初中或高中语文任教经历,可视同专业相符;报考科学教师岗位、综合实践教师岗位、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人员,取得岗位对应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可视同专业相符。
(4)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和《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等,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5)其他专业相符情形。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没有注明专业方向的,报考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和小学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培养方向(含就业推荐表和学校证明的培养方向等)均不作为专业相符的依据。
各岗位的报考具体条件见《岗位表》。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其中《岗位表》要求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均相符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和研究生毕业专业需同时符合《岗位专业对照表》的专业范围,或符合相近专业范围;未要求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均相符的岗位,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人员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证。
4.职称要求。
不作具体要求。
5.其他条件。
(1)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英语教师岗位。初中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应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3)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大学必修课程或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不含裁判员证)等符合方向要求,并于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期间本人参赛或带队比赛取得的获奖证书需要县级及以上(含不设县、区的地级市镇街、园区)。

五、
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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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5日至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不得超过100M),重命名为"报考岗位(专业方向要求)+姓名+报名材料”,例如“初中体育教师(足球方向)+张三+报名材料”,把该压缩文件上传到以下链接:https://f.wps.cn/g/zAFkw14k/。
3.报名要求: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按岗位要求提交材料,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另行通知,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4.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提供扫描件、资格复审提供复印件)
(1)个人简历;(在附件1下载个人简历模版)
(2)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6)国内高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的人员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评估意见书(如认证证书等);
(7)报考人员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工作单位。
(二)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笔试的考生,若2026年1月31日前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入围笔试环节,不另行通知。
(三)
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笔试考试时间:2026年2月2日,笔试时长为9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如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5倍比例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成绩不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3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当日公布笔试成绩。
(四)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考生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后续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纸质材料,材料要求与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
面试:
面试形式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专业技能考核),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再进行试讲(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各环节考生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1.面试安排。面试时间为2026年2月3日(一天内完成),具体各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1)综合素质评价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达标分数线为80分,原则上在同岗位达标人员中按岗位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下一环节,不足3倍的全部达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形式为片段教学,考生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试讲8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心理教师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试讲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面试各环节成绩均为百分制,面试各环节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公布,不达8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试讲成绩×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
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试讲成绩×60%。
(六)
总成绩和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顺序比较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的需进一步加试,加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完成全部面试环节后向考生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
(七)
体检:
体检安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第2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及其他相关背景审查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审定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
(九)
公示:
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沙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背景审查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考生。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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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招聘单位应根据招聘工作需要派出单位负责人、评委和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工作,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回避。
(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四)聘用人员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合同。

七、
联系方式
考生如需咨询报考条件和考试安排有关问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拨打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8681289)进行咨询,联系人:赖老师、冯老师。

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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