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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
根据《2026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长期)》(简称“长期岗”)和《2026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简称“定期岗”),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本方案不适用于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考试的委属医院岗位代码01-04岗。
一、考试考核方式
(一)长期岗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3日前通过邮箱报名初审合格的长期岗人员。
资格复审内容: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月26日(周一)上午8:00-9:00。
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麻巷68号乙单元402室人事科。
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其他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4)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5)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且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可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其中: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可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委托他人,须本人签署委托书及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
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测试时间:2026年1月26日(周一)上午9:00-9:30。
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成绩。
3、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时间:2026年1月27日(周二)上午。
考核内容: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以下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
面试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1号楼七楼(候考室1号楼七楼学术报告厅)。
(二)硕士研究生采取专业考核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初审通过并报名成功人员。
资格复审内容: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月24日(周六)上午8:00-11:00。
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1号楼七楼学术报告厅。
资格复审要求:
⑴提供与自身应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各类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如身份证、专业方向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现有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论文等)进行审验,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含备案制)工作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2026年毕业生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可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所有审核材料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⑵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委托他人,须本人签署委托书及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
笔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成绩。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试期间严禁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参考资料等。
笔试时间:2026年1月24日(周六)12:00-14:00。
笔试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1号楼七楼学术报告厅。
笔试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笔试通知单。开考后10分钟未到达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情况在医院网站公布。
3、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对象:参加笔试的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人员,操作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技能操作时间:2026年1月24日(周六)14:30-17:00。
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2号楼六楼口腔科。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1月27日(周二)全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核内容: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以下者直接淘汰,包含专业问答和综合评价,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
面试地点:常州市中医医院1号楼七楼(候考室1号楼七楼学术报告厅)。
面试要求:考生须按通知时间到场候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5、综合成绩
各岗位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配分比例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其中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直接淘汰。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
2、长期岗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硕士研究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近视者戴好合适的眼镜。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吃油腻和辛辣的食物,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3、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5、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单位为进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招聘单位与不进编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接受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单位纪律检查室的指导监督。考务工作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组织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方案由常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中医医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