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考岗位相关咨询电话:0571-82627823余先生、蒋女士。
2.报名系统相关技术咨询电话:15258892006。
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00-17:00。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由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
(五)入围面试但未被最终录取(不包括主动放弃面试或后续环节资格,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且面试分数合格的人员于首次录用公示发布后列入招考岗位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一年。
本公告由杭州市湘湖公证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