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9月以后出生)。
5.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最迟取得时间为2026年2月),科研能力突出,具备发展潜力。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7.与临沂城发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具体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任务。2.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服务地方产业需求,推动产学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