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两名法律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律助理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名法律助理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之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程序依序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约,具体由海口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招聘全程信息通过海口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9日9:00至2月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节假日可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海口市司法局公务邮箱,邮箱号:
szfflgws@haikou.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法律助理报名+本人姓名”(如:“法律助理报名+张三”)。
3.报名材料

(1)海口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助理报名表(在附件链接中自行下载并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或者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照片;
(4)其他能体现工作能力的法律文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通知进入第一轮面试环节。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分为两轮。1.第一轮面试: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采用结构化面试、案例分析与问答相结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2.第二轮面试: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根据两轮面试的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通过实地考察或电话方式,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与拟聘用人选原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考察。
(五)体检。拟聘用人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按两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证不属实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签约。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办法》评定初任等级,并由海口市司法局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法律助理薪酬待遇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评定等级后确定,初任法律助理评定为五级至三级,月工资标准为4000元至46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每月发放百分之八十,剩余百分之二十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
法律助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一)请如实提供应聘资料,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资料严格保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请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联系。
(三)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从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从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法律助理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为市政府法律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接受市司法局的管理、监督,遵守行政机关的工作纪律,任职期间,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其他机构兼职。
(五)咨询电话:0898-6872290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解释。
海口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助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