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是体育事业持久发展的战略储备资源,是竞技体育永葆竞争力的基础。长期以来,我们依托各级各类体校为竞技体育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后备人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意愿和需求呈现多元趋势,越来越多的主体投入到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之中,我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呈现多元化发展局面。
1.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
学校作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基础阵地,其高质量发展涉及竞赛制度、体育传统学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师等重要内容,有助于青少年在实现健康发展的同时提升竞技能力和水平,对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学校在发现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教育部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探索。通过明确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的协同职责、整合校园与专业竞技资源、建立人才培养衔接机制,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打造了“文化学习与体育训练并重、校园培育与专业发展贯通”的制度框架。当前,随着高水平体育人才培养的专业化、系统化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仍面临一些困难。一些学校对学生体育专业技能培养重视度不够,部分学校专业训练资源不足,一些地方在共建高水平运动队时资源匹配不均,难以满足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需求。未来,需进一步优化体教融合协同机制、统筹高水平运动队共建资源、完善体育人才贯通培养体系,以充分释放学校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功能。要健全体教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明确双方资源对接标准与协作流程,推动专业训练资源与学校需求高效匹配,破解体教融合中的衔接难题。要着力加强合作共建,积极推行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省队校办”“市队校办”模式,鼓励学校办市(县)队、组建各级集训队。要强化体育部门对校队共建的统筹引领,围绕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模式,推动学业与训练协同机制建设,构建兼顾文化学习与体育训练的培养体系,缓解运动员双重发展压力。要深化体育人才贯通培养体系设计,建立对口升学的“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畅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成长通道。要完善各学段技能训练衔接框架与标准,加强区域间优质资源共享与经验交流,推动贯通培养模式均衡发展,畅通不同区域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成长通道。
2.强化体育运动学校培养高质量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主渠道作用
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体校”)是我国竞技体育业余训练的重要阵地,也是我国高质量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中坚力量。自1955年我国设立第一批体校以来,体校已走过70年的发展历程,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截至2023年底,我国各级各类体校总数为2064所。据统计,从2001年到2022年北京冬奥会,我国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中超过90%具有体校学习经历。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体校作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传统主阵地,一直在传承优势的基础上探索改革创新。202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体校在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教学服务、场地设施、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改革目标。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均对体校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一些体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通过资源整合,打破传统体校与普通教育的壁垒,让体育训练融入学生日常,成为新时代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生动实践。但也应看到,随着时代发展,体校建设与当前体育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还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一些体校内部建设薄弱,优质师资存量不足,选材质量下降,后备人才培养阵地逐渐弱化、萎缩。此外,受竞技体育管理模式和训练方法较为粗放等影响,体校面临运动员文化教育欠缺、退役转型教育不足、退役安置困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社会认可度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为更好发挥体校在体育强国建设中持续输送高质量后人才的功能,必须提升体校发展质量,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政策和培养环境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要完善培养目标,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文化教育、思想教育、训练竞赛和能力提升等方面发展需求,全面转变传统治校理念。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与共享,科学统筹学训时间,在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发展环节加强文化教育,在教练员和运动员中合理传导文化成绩考核压力,充分注重缓减当前运动员遇到的“学训双优”问题,切实提高培养质效,为运动员谋就业、谋发展打好文化课基础。要优化培育方式,加强体校内部管理,完善优秀教师、教练员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采取校际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形成课程内容特色化、教学模式多样化、师资团队专业化等资源保障。要完善政策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研制出台体校运动员升学和流动、教练员入编、经费和人员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积极拓展体校和普通本科“3+4”贯通培养的覆盖面,系统破解制约体校建设的难点痛点。要优化体校发展环境,推动市级、区县级体校分层分类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针对性、突破性、实质性政策举措,加强对体校场地、设施、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引导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体校的发展。
3.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积极参与,进一步拓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具有机制灵活、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供给多元以及招生收费自主等优势,不仅有效弥补传统培育体系的不足,还能更好推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育向市场化、专业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日益成为拓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国俱乐部数量迅速增长,训练项目不断丰富,在训青少年规模持续扩大,充分彰显了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人才培养的巨大潜力。同时,俱乐部以其多样化的形态和创新的模式,广泛参与到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中,覆盖了足球、篮球、游泳、冰雪、网球、攀岩、马术等多种运动项目,尤其在一些新兴或小众项目上展现出强大的孵化能力。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俱乐部在拓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现实挑战。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监管机制,部分俱乐部存在重商业利益、轻人才培养的现象,训练内容随意、教练员专业水平不高,难以保障青少年进行长期系统的科学训练。一些俱乐部尚未真正融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文化学习与专项训练之间的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此外,教练员队伍建设滞后、场地资源紧张、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也制约着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推动俱乐部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强化政策引导与规范管理,加快制定俱乐部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形成正向激励机制。要深化体教融合机制创新,鼓励俱乐部与中小学、体校共建训练基地,将俱乐部优质资源引入学校体育课和课后服务,实现师资互补场地共享、课程共建;支持俱乐部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教学,打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俱乐部执教的通道,提升整体执教水平。要完善人才培养与输送体系,建立统一的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制度,畅通俱乐部优秀学员参加各级赛事、入选体校或专业队的渠道,探索“俱乐部-体校-专业队”一体化培养路径。要拓宽人才发展出口,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向俱乐部优秀学员开放,支持俱乐部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贯通培养。要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俱乐部教练员的培训和管理,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其科学训练、运动防护和心理辅导能力。